一、资格审查
根据有关规定,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
1.资格审查范围:在规定时间内通过网上报名及传真报名并符合招聘单位报名条件的应往届硕士研究生和笔试成绩为报考每一招聘职位前三名的考生(考试成绩须在60分以上)。
2.资格审查时间、地点
时间:2007年7月9日(上午8:00-11:30 下午13:00-17:00)
地点:沈阳市金城宾馆(沈阳市和平区太原北街一号)
3.资格审查所提供资料
参加资格审查人员须按照报考职位要求如实提供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职称证书和招聘岗位所需的其它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并准备近期免冠一寸彩色照片三张(已参加笔试的考生准备一张);非全日制普通院校毕业生须附学历档案;在职人员应持与原单位解除聘用(劳动)合同证明(或者单位同意应聘的证明),发现不符合报名条件或弄虚作假者取消面试资格。
未在规定时间内接受资格审查,被视为自动放弃。经资格审查合格者,发面试证。
二、面试
1.面试范围:报名参加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硕士研究生学历人员,经资格审查合格持面试证参加面试;参加笔试考生根据笔试成绩,每个职位由高分到低分按1:3比例(考试成绩须在60分以上)确定参加面试。
2.面试时间、地点
时间:2007年7月11日至2007年7月15日(每个考生面试的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地点:中国人民解放军沈阳军区金华园宾馆(沈阳市和平区北七马路五号)。
3.公布面试成绩时间
面试一周后,在辽宁省人事人才网(www.lnrc.com.cn)和辽宁省林业厅信息网(www.df.ln.gov.cn)公布面试成绩,请考生注意查询。
三、几点说明
1.面试试题内容为公共知识,满分为100分,60分为合格。按照招聘岗位计划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考核人选,考生成绩低于合格分数线的不能聘用。
2.所有参加面试的考生须携带面试证和身份证。同一职位的面试考生,要在面试前抽签决定面试顺序。
3.面试考生一般应在面试前30分钟到达候考室,面试开始后迟到15分钟取消其面试资格。对在规定时间内不参加面试的考生,按自动弃权处理。
4.报考辽宁省林业职业技术学院教师岗位面试形式为试讲,地点在辽宁省林业职业技术学院,试讲时间另行通知。
联系人:姜振华 王亚林 联系电话:024-23448913